【同等学力】武汉科技大学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申请条件
(一)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18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18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三)根据《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资格不受本项第(一)款和第(二)款限制,但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其中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仍按原领域申请,2022年起可按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调整后的新领域(参见“医学专业学位委〔2020〕7号”)申请学位。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申请2021年2月6日起,申请人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tdxltk/,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提出申请,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电子照片。
(二)现场确认申请人在2021年3月中旬到武汉科技大学青山校区进行现场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布。现场确认时采集申请人图像和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交规定的材料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工作的,当年报考资格无效。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学士或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国外学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学士或硕士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或者认证报告打印页(进入学位网查询或者认证,网址为http://www.chinadegrees.com.cn/);
3.本科或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临床医学”专业的,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培训证明。现场确认将对申请人报考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当年报考资格无效。
(三)报名考试2021年3月8日至26日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在信息平台选择当年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科目、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申请我校硕士学位考生一般在湖北省内参加考试。
2021年3月8日至31日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考试费网上缴纳工作的,当年报考资格无效。
2021年5月23日上午9:00-11:30外国语水平考试,5月23日下午14:30-17:30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四)成绩公布考生可以通过信息平台查询考试成绩及相关信息,也可以咨询相关招生学院。
三、接收申请学科、考试科目
注:1.学科综合水平对应考试科目为“无”的学科专业表示没有综合水平考试,但必须通过外国语水平考试。
2.上表中考试科目具体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1]2号)文件执行,如有变化,以国家公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四、学位课程学习和考试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联系招生学院查询个人学号,凭学号到武汉科技大学财务处现场缴纳学费,也可以通过武汉科技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网址:
http://202.114.249.79)在线缴纳学费,缴纳学费后联系相关招生学院制定培养方案、开展课程学习等事宜。
(二)各招生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随在校研究生学习或单独开课等授课方式组织教学,具体授课方式请咨询各招生学院。
(三)申请人应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四)跨专业申请硕士学位者,学习期间(在开始学习的第一年内)应在我校补修所申请专业的5~6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五、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一)申请人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后,可于学校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的申请,具体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核程序见当年我校学位办相关工作通知。
(二)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程序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武汉科技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者,可授予武汉科技大学硕士学位。
六、其他说明
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ysxy.wust.edu.cn)公布现场确认等相关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如有新的政策调整,以国家的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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